兩岸國際

被指強摘患者5器官 港深醫院否認

院方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 院方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
院方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大學深圳醫院2018年8月在無明顯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對77歲女患者張玉華實施全胰切除手術,她在術後一段時間離世,法院二審判決認定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對於家屬指醫院強摘張玉華5個健康器官,院方昨日否認,稱相關言詞不實,但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
醫院昨日在官方微博發布情況說明,指張玉華當年入院後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經患者本人和家屬知情並簽字同意,醫院為患者進行全胰切除手術,手術後順利出院。詎料在3個月後,張玉華因嚴重肝衰竭入院,其後死亡,院方對此深表痛心和遺憾,肝衰竭有待查明。
院方承認診療過程不足
院方表示,事發後對事件進行全過程檢視,承認診療過程不足,將持續改善醫院管理和診療服務流程。惟患者家屬收到全額賠償後仍有異議,自去年12月開始在網上發文稱,醫院強摘張玉華的健康器官。院方指相關說法不實,希望患者家屬依法維權,積極參與和推進醫療事故鑑定,也呼籲社會和公眾理性看待該醫療事件,院方對侵犯醫院權益的言論保留追究權利。
張玉華張玉華
張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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