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前副主任 受賄判囚14年
【本報綜合報道】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以受賄罪,判處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宋太平有期徒刑14年,並罰款500萬元人民幣(約550萬港元),追繳其扣查在案的受賄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
宋太平2005年至2017年利用擔任河北省人事廳廳長、河北省保定市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他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先後多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6,949萬多元(約7,553萬港元)。
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檢舉他人違法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汕尾政法委書記 違紀受查
另外,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周二表示,廣東省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壯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陳壯勇1968年12月出生,曾經出任汕尾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汕尾市交通局副局長,汕尾市港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汕尾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2016年出任汕尾市代管的陸河縣縣長,2020年擔任陸河縣委書記,2021年成為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