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軍政府新法 可強制徵召男女入伍
【本報綜合報道】緬甸軍政府上周六公告實施《國民兵役法》,允許軍方徵召所有18至35歲男性和18至27歲女性,以服役至少兩年。
違者可判監禁
《國民兵役法》由前軍政府於2010年制訂,迄今才首次生效。根據法律,在緊急狀態期間,兵役期限可延長至5年,而無視徵召者可被判處同樣期限的監禁。2021年軍方政變奪權至今,緬甸一直處於動盪,大規模示威已演變成廣泛的武裝抵抗。軍政府在2021年奪權時即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軍方最近又將緊急狀態延長了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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