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潛大陸通緝犯 12年遣返336人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法務部資料顯示,自2012年至去年底,台灣向中國大陸請求緝捕遣返通緝犯1,287人,其中完成遣返336人。台灣法務部昨日表示,雙方持續協助緝捕遣返和執行協議合作事項,並沒有停止。
順利遣返回台的的重大通緝犯包括新店咖啡商槍殺案疑兇黃泳群,犯下嚴重傷害罪的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惟2016年起,中國大陸協助緝捕遣返的通緝犯人數下降,2021年及2022年更因新冠疫情影響,連續兩年無人押解返台歸案。台灣去年向中國大陸恢復請求遣返8名通緝犯,包含台南槍擊案主謀孔祥志及離營失聯金門二膽上兵陳嘉壎。
大陸疑犯多逃往東南亞
另外,中國大陸向台灣請求緝捕遣返的通緝犯人數一直不多,自2012年至今只有30人,台灣完成遣返25人。台灣法務部官員表示,中國大陸犯案潛逃的刑事嫌疑犯多半不會逃往台灣,而是選擇逃往東南亞,或請求落腳在歐美國家的親友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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