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中鐵南寧局前高層 涉貪囚10年半

黃瑋出庭接受審訊。 黃瑋出庭接受審訊。
黃瑋出庭接受審訊。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黃瑋受賄案,周三由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他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0萬港元)。
認罪退贓獲輕判
經審理查明,黃瑋2000年至去年利用擔任柳州鐵路局百色供電段段長、南寧供電段段長,南寧鐵路局辦公室主任、副局長,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承攬、產品銷售、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1,547萬餘元(約1,703萬港元)。
法院認為,黃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金額特別巨大,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已經全部扣查在案,可以從輕處罰。法院追繳黃瑋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並上繳國庫,他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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