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斬車撞報復殺6人 男子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一名男子去年1月因糾紛問題,以刀劈斬及駕車撞擊等手段,連環殺害6人,包括遠房親戚。他上周六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裁定故意殺人罪及搶劫罪罪成,被判死刑,並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婚姻變故財務惡化歸咎事主
案情指,被告楊功迅父親與47歲受害人楊×垢父親為遠堂兄弟,雙方2018年1月因房產問題互毆,之後達成和解。由於父親之後因冠心病住院接受手術,楊功迅認為一切與此前糾紛有關,故反悔和解,之後獲屬地社區書記白×已及村委會副主任楊×克介入,不過其婚姻變故及經濟狀況惡化等問題,於是預謀報復。2023年1月19日,他在縣內殺害白×已及對方岳母、楊×垢及對方父母及楊×克母親後自首。
法院認為,楊功迅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及搶劫罪,應數罪併罰,其殺人犯意堅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法院又指,楊功迅雖已自首,但其採取極端暴力方式洩憤報復,殘殺無辜老弱,於法不容,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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