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見義勇為遭捅4刀無人信 男子起訴被救者討公道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開封男子張杰在28年前從5個流氓手上救下兩名少女,但自己身中4刀,腿部自此出現後遺症,無法進行重體力工作。他救人後,涉事少女和捅人者紛紛失蹤,連鄰居都認為所謂見義勇為的事迹是編造的。張男追查多年後,找到的被救少女也拒絕作證,遂將被救者向法院起訴。張男最終勝訴,被救者賠償10元(人民幣‧下同,約11港元)補償金,但女方至今無講「謝謝」,捅人疑犯仍逍遙法外。
內媒上周五報道,事發於1996年4月21日,21歲的張男到舞廳玩耍時聽到有人呼救,挺身而出救助被多人毆打的少女,後被對方追殺刺傷。舞廳保安事後報警求助,張男送院搶救,最深一處刀傷有8厘米深。張男花費治療費逾2萬元(約2.2萬港元),但當時因心急出院,因此留下病根。
無人做證 含冤28年
張男多年後找到一名被救女子和其中一個疑犯,但被救者不願出面指證疑犯。張男隨後以「見義勇為受害責任糾紛」起訴被救者,要求對方支付補償金。他希望用這種方式為自己證明,「我勝訴後,別人就不會再說我是個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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