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未足12歲童殺人獲撤案 遺屬不滿

男童(左)殺害女童(右)不獲起訴。 男童(左)殺害女童(右)不獲起訴。
男童(左)殺害女童(右)不獲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一名4歲半女童,去年被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童殺害。死者父親上周四表示收到警方的《撤案決定書》,指出男童因犯案時未滿12歲,認定無刑事責任能力而撤銷案件。
案發去年8月30日,李姓男童殺害一名鎮姓女童。公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證實《撤案決定書》屬實,並表示男童目前在專業機構接受心理矯正,此後「返不返校要看在矯正機構的恢復情況」。
正處理民事索賠
女童父親不滿撤案決定,正在處理民事賠償。他稱:「我個人肯定還是想往後推進,最好是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最終結果如果也是撤案,那我心裏面也好受一點。」內地有律師指出,男童父母負有民事賠償責任,他們作為監護人是民事賠償的主體。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