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唐山打人案 前公安分局長徇私囚12年

前局長馬愛軍(前)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前局長馬愛軍(前)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前局長馬愛軍(前)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省唐山市前年6月發生燒烤店打人事件,多名男子在燒烤店內毆傷4名女子,引起社會關注。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恒表示,已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前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前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約76.5萬港元)。
王沛恒周日參加廊坊市廣陽區第6屆人民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他在會上指出已常態化掃黑除惡。廣陽區人民法院去年全面宣導、認真實施《反組織犯罪法》,審結涉惡案件3件8人。廣陽區人民法院審結600件刑事案件,判處678名罪犯,法官人均結案數位居全市基層法院第1名、全省基層法院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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