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師妹父母 日19歲男生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山梨縣甲府市一名男高中生兩年前因求愛不遂闖入師妹家中,殺害對方父母並縱火,案發時疑犯只有19歲。甲府地方法院周四判處被告死刑,是日本去年4月實行《改正少年法》後,首宗把18至19歲的「特定少年」判處死刑之案件。
表白被拒後縱火
遠藤裕喜案發時就讀甲府市通信制高中,向師妹表白被拒後,於2021年10月12日凌晨約3時半闖入對方家中,以柴刀和生果刀殺害師妹父母,再登上一樓襲擊師妹的妹妹致對方受傷。遠藤之後用打火機油縱火,師妹和其妹妹跳窗逃生。檢方以殺人、縱火等罪起訴遠藤,並求處死刑。
判決書指出,遠藤裕喜犯案手段殘酷且有計劃,殺人動機相當自我中心,從未對受害人家屬致歉,即使他當時僅19歲,不足以構成迴避死刑判決的理由。遠藤昨日指判決符合預期,讓他鬆一口氣,會透過律師向死者家屬道歉,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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