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輪姦稚女 6男最高囚11年8個月

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本報綜合報道】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有6名男子為洩私慾,涉多次輪姦一名不滿14歲的幼女。內媒周日報道,青海海北中院上周五公開宣判一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人強姦罪罪成,被判囚4年10個月到11年8個月不等。
多次施暴 受害者不滿14歲
案情指,李××等6人前年7月至8月期間,為洩私慾,單獨或共同姦淫不滿14歲的幼女。法院認為李男等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且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姦淫行為,屬於二人以上輪姦,犯罪動機卑鄙,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姦淫幼女,不論涉案人員採用甚麼手段,也不論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不滿14歲的幼女發生了性行為,均以強姦罪從重處罰。而兩人以上輪姦的,判處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