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鑽戒抵押 兩男一入獄一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省揚州市多位金舖東主最近收到抵押的假鑽戒,失去共26,050元(人民幣‧下同,約2.9萬港元)款項,兩名男騙徒其後落網。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近日就案件宣判,判被告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000元(約2,200港元)至4,000元(約4,399港元)不等。
多間回收店中招
案情指,兩名男子事發早前抵達江都區一家金銀回收店,拿出一枚鑽石戒指,聲稱因急需用錢要求抵押3,000元(約3,299港元),並暫時把鑽戒放在店裏,過幾天來贖回。店主劉先生拿起鑽戒端詳卻發現鑽石成色不對,加上兩名男子不停催促,神色緊張,於是報警求助。調查發現,被告王×等人駕車從湖北省來到江蘇省常州市、江陰市、南京市、揚州市等地,利用金銀回收店店主缺少甄別真偽的專業技能而行騙。
法官提醒珠寶首飾店、金銀回收店等與貴金屬交易直接相關的行業,收購金屬制品等貴重物品時,應配備專業檢測儀器,通過儀器快速對鑽石及貴金屬的真假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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