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表白遭拒殺男同事 台漢囚終身

台中地院負責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中地院負責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中地院負責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22歲黃姓男電商直銷業務員,去年10月向施姓男同事表白遭拒後,持刀潛入事主住處狂刺13刀殺死對方。案件成為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由符合資格的民眾與原審法官一起審判案件)參審案件,經過5天審理,台中地院上周五依殺人罪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全案可以上訴。
首宗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起訴書指出,黃男就讀大學法律系,認識同校同齡施男,雙方畢業後成為電商直銷業務員同事。被告對受害人產生好感,但表白遭拒後狠下殺手。黃男委任律師聲請司法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鑑定他患有亞斯伯格自閉症及憂鬱疾患,但法官認定不符合《刑法》19條減刑條件。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表示,全案歷經一年的準備程序相關鑑定程序,本月22日進行選任程序,本月25日起進行5天的審理及評議完成,依黃男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審判長最後問黃男有無其他話想陳述,他表示:「我對我的行為很抱歉,接下來我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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