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資助率團遊陸 台南里長被捕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上周五報道,台南市一名里長陳清泉,上月涉嫌招攬里長、民眾前往中國大陸旅遊,還向每位團員發送市值約1,990元(新台幣‧下同,約506港元)的一年份愛奇藝會員卡。台南地檢署指揮警調搜索及傳喚陳姓里長等20人到案後,依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陳姓里長,並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清泉涉嫌受中國大陸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幹部指示、資助,以赴陸免費落地招待食宿的方式,招攬台南市里長及其配偶、家人或未曾到訪過中國大陸地區之友人,11月18至25日招募多人前往廣東省東莞市及中山市進行8天7夜旅遊並接受落地招待。
廣東8天團享免費食宿
旅團成員僅需支付1.6萬元至1.8萬元(約4,072港元至4,581港元)自費購買機票,赴陸旅遊享有食宿、交通費全免之不正利益。
在旅遊行程餐會過程中,陸方官員與陳清泉還接續逐桌發送每位團員愛奇藝會員卡,並配合陸方代表宣傳「支持兩岸一家親的候選人、支持非綠色陣營的候選人」,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方訊問後,認為里長陳清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當庭逮捕陳清泉後,向台南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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