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州務卿引用憲法 禁特朗普初選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緬因州州務卿貝洛斯(Shenna Bellows)周四表示,鑑於前總統特朗普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莊暴動的角色,決定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參與叛亂」條款,剝奪他參加該州明年總統初選的資格;特朗普競選團隊表明會向緬因州法院上訴。這是繼科羅拉多州後,再有州份根據內戰時期憲法條款剝奪特朗普參加總統初選資格,也是首次有州務卿公布相關決定。
指煽動國會山莊暴動
緬因州州務卿辦公室早前收到3宗挑戰特朗普總統初選參選資格的申訴,第1宗指出特朗普參與對抗美國的叛亂或向敵人提供支援,是違反總統誓言。第2宗指控特朗普聲稱贏得2020年總統選舉,憲法第22修正案列明總統兩屆任期限制,所以特朗普不能夠再參選。第3宗是由3名跨黨派州參議員提出,他們指控特朗普參與叛亂,因此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應該禁止他參選。
貝洛斯研究後發布長達34頁的裁決書,指紀錄顯示特朗普在2021年1月6日前數個月利用有關選舉舞弊的虛假陳述來煽動支持者,指示他們前往國會山莊阻止認證總統選舉結果及和平移交權力。她認為特朗普知道這樣做有可能引發暴力,並在起初支持使用暴力,因為他曾利用煽動性言論鼓勵及沒及時阻止,因此裁定他的總統初選書無效,他在參選人同意書的聲明是錯誤,因為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他並無資格出任總統。
競選團隊表明會上訴
貝洛斯強調自己非輕易得出結論,並承認聯邦最高法院可能對特朗普參選資格有最終決定權,但重要的是自己履行官方職責。她指出挑戰者或參選人可在裁決書發表的5天內,向緬因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在高等法院就任何上訴作出裁決前,或上訴期失效前,她會暫緩執行上述決定。
特朗普競選團隊發言人史提芬‧張(Steven Cheung)抨擊緬因州決定,並明言會向法院上訴,形容人們正在實時見證竊取選舉和剝奪美國選民選舉權的企圖。雖然緬因州在總統選舉只有4張選舉人票,但它是可以分拆選舉人票的兩個州份之一。特朗普2020年贏得緬因州1張選舉人票,若他喪失參選資格可能左右最終戰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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