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聚餐須10日前申報 惹爭議
雲南加強食安防浪費 廚師憂生意受損
雲南省市監局近日發布消息稱,為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嚴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發生,該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該局要求農村集體聚餐5桌以上,需提前向所在村(居)委會報備。此舉引發爭議,當地多名廚師表示目前未接到通知,又擔心會影響生意。
雲南省市監局上周四發表的農村集體聚餐風險提示,提到實施農村集體聚餐實行申報備案管理等10項政策。內容指出,農村集體聚餐的舉辦者、承辦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負責,自覺履行報備義務。自辦或委託廚師承辦的群體性聚餐5桌以上的,舉辦人(承辦人)應提前10日內將聚餐時間、地址、餐次、人數、菜單、承辦廚師、飲用白酒(主要是散裝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訊息向所在村(居)委會申報備案,填寫備案表,領取告知書,簽訂承諾書,並接受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或市場監管部門人員的檢查指導。
簽承諾書接受檢查 遇事即上報
危險物品要管好防止流入餐桌。食品應當加蓋加膜存放,防止蒼蠅、蟑螂、蚊蟲等有害昆蟲及老鼠等有害生物叮爬,宜採取冷凍冷藏等方式儲存。宴席舉辦者要簽訂制止餐飲浪費承諾書,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做到勤儉節約不浪費,辦理酒席不攀比,適度即可、合理搭配、精打細算。餐後發現就餐人員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症狀時,應當及時就醫治療,並向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
早在2014年,內媒曾報道多地實行農村聚餐在50人或100人以上需要申報的政策。雲南楚雄鄉村廚師金師傅周日向內媒表示,2020年至今當地農村舉辦宴席需要提前半個月報備,但村民辦喪事一般不提前報備。昭通鎮雄縣另一鄉村廚師稱,疫情防控期間當地農村舉辦宴席需要提前報備,但疫情過後已不再需要,臨近年底辦宴席的村民很多,如果實施報備政策,可能會對生意造成影響。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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