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例准獄外服刑 他信料受惠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獄政廳近日頒布新規定,容許有醫療或工作培訓需求的囚犯在監獄外服刑。副總理頌薩(Somsak Thepsutin)周三證實,前總理他信符合相關資格,但否認政府專門為他信通過條例。他信原本預計最早明年2月獲假釋,新規定可能讓他提早出獄。
新規相當於廢除囚犯至少服刑6個月才能申請假釋的規定,多達1萬名囚犯可能符合資格,並有望讓今年8月開始服刑、隨即胸痛留院的他信提早出獄。司法部副常務秘書兼獄政廳代廳長薩哈坎(Sahakarn Phetnarin)拒絕透露他信會否成為首批受惠於新規的囚犯,強調工作小組仍在確定與該條例有關的指導方針,不確定方針能否在年底前準備就緒。
反對黨魁稱新規定令人質疑
反對黨前進黨黨魁查泰瓦(Chaithawat Tulathon)周二直言,新規定目的令人懷疑。泰國學生和人民改革網絡周三向上議院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請願書,要求調查他信是否需要醫療照顧,社運人士也對懲教官員濫用職權提出刑事訴訟。若政府被認為公然偏袒他信,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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