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後拒服兵役 四川漢罰款4.1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周日報道,四川省宜賓市一名男子因拒服兵役,遭當地政府徵兵辦公室懲罰,包括兩年內不得出國(境)及罰款逾3.7萬元人民幣(約4.1萬港元)等。
根據四川省宜賓市敍州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上周三發布通報,敍州區合什鎮男子魏×富2023年9月應徵入伍後,因不適應部隊訓練生活拒服兵役,經多方反覆思想教育轉化無果,部隊按照拒服兵役規定作除名處理。
兩年內不得出國
由於魏×富嚴重違反《兵役法》及《徵兵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當地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魏×富實施7項懲戒措施,分別是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將其處罰資訊納入國家金融信用訊息基礎數據庫;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升(復)學;其戶籍資訊「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取消其義務兵相關優待;將其拒服兵役處罰的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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