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墳遭魚塘水淹3年 男子告鄰居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周四報道,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名王姓男子指控,鄰居王×才修建魚塘後,母親墳墓拜台經常被水淹浸,導致他農曆新年、清明等節日無法祭拜。因多次與對方商量降低魚塘水位無果,王男早前告上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要王×才長期保持魚塘水位下降20厘米。法院近日二審駁回王×才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王男指母親已去世36年,墳墓附近初時並無魚塘,後遭王×才用作耕種水稻,再修建成魚塘養魚,蓄水愈來愈深,導致王男母親墳墓逐漸被淹超過3年。王男認為此舉影響他們祭拜親人,眼看墳墓長期被水浸泡,心中十分不舒服。他請求法院判令王×才撤除魚塘蓄水恢復耕種,或降低水位至墳墓拜台以下80厘米,並保持水位,同時要求對方賠償1萬元人民幣(約1.1萬港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要求水位下降20厘米
王×才辯稱,該處土地為其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承包的自留地,有關行為屬他自行處置自家農村自留地權利,並未侵犯王男任何權利,加上墳墓未被水塘淹沒,且修建魚塘期間已為對方保留必要祭拜路徑及條件,認為他無義務恢復耕種或降低水位。惟米易縣人民法院今年6月一審認為,王×才此舉侵犯王男及其近親家屬的祭奠權,判定王×才在王男母親墳墓拜台下長期保持魚塘水位下降20厘米,並駁回王男其他訴訟請求。王×才不服提出上訴,近日遭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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