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拒收台男失救 泰國徹查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41歲陳姓男子上周五在泰國曼谷旅遊時被一輛私家車撞倒,救護人員把他送到案發現場500米外的一間私家醫院時被拒收,需轉送另一間10公里外的醫院,陳男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台灣外交部周三要求泰國政府交代事件,泰國公共衞生部長崇南(Cholnan Srikaew)表示已下令徹查,強調醫院不能拒絕醫治任何緊急病人。
拒治緊急病人可囚兩年
崇南指,知悉事故後已下令調查,醫院職員拒絕治療情況嚴重的緊急病人可面臨最高入獄兩年及罰款最多4萬泰銖(約8,955港元)。他承認今次事件可能影響外國旅客對泰國的信心,政府必須承擔所有責任,並向公眾展示會解決問題和防止再發生類似事故。
泰國衞生服務支援部總監已到涉事私家醫院了解事件,泰國旅遊和體育部長素妲婉向死者家屬表示哀悼,並指派官員協助死者所屬旅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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