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自殺多年 班主任未完成賠償
【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市工業學校一名女生2019年2月7日在一處景區內跳河自殺身亡。死者生前曾與其班主任同宿5次,但警方在女方身上並未檢測出精液成分。女生父親將班主任告上法庭,後者被判賠償約2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5萬港元)。內媒周日報道,班主任一直未完整賠償,女生父親申請強制執行也沒用。
多次同宿 其後跳河
女生熊心16歲時進入重慶市工業學校軌道營運專業學習,之後很少回家,而她入學前一個月,涉事男子劉東通過應聘該校的崗位,成為學生教育管理幹事,並擔任熊心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熊心和同學唐×以及劉東的親兄弟劉××於2019年1月20日乘車到重慶榮昌,熊心和劉東一起飲酒,劉東當晚在旅店開房和熊心同宿,翌日再開房,之後多天斷斷續續地同宿。熊心翌月在榮昌區仁義鎮香草園內死亡,現場勘查和驗屍確認她是溺斃。
唐×認為熊心是因為和劉東發生性關係想不開而自殺,但劉東在警方的詢問中矢口否認,稱同宿期間沒發生性關係。熊心父親王強及母親把劉東、學校和女兒死亡地的景區告上法院,向劉東和學校索賠約69萬元(約75.5萬港元),向景區索賠約23萬元。劉東最終被判承擔30%責任,需賠約23萬元;另因案發時學校放假和自殺是主觀行為,法院認為學校和景區沒有責任。但判決作出3年來,王強一家遲遲未收到賠償,劉東把房子過戶給他們,但只抵了9萬元(約9.9萬港元),至今未能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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