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警辦案鎖匠炸死 妻索償3年未受理
慨嘆「事件就像沒有發生一樣」
遼寧省丹東市一名開鎖匠2020年6月上門協助民警處理一宗家庭糾紛案件,卻不幸遇上單位煤氣爆炸死亡。內媒前天報道,經過超過3年時間,死者遺孀多次索賠不果,慨嘆其丈夫之死就像沒有發生一樣。有內地律師指出,警方作為委託任務僱主,應對開鎖匠之死負有一定責任,至少提供撫恤金或補償金,幫助死者一家渡過難關。
2020年6月19日凌晨,一名王姓女子與家人發生矛盾,於是打開煤氣試圖自殺,其母發現異常後報警求助。開鎖匠王立軍同日凌晨4時半左右接到丹東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電話,要求他迅速趕往某個單位負責開鎖。當打開房門後,由於王女母親操作失誤導致煤氣爆炸,他與民警呂×光一同犧牲。
爆炸發生後,遼寧省公安廳追記呂×光個人一等功,並於同年7月2日舉行送別儀式。當地政府亦出資維修受損房屋,並向需要外出居住住戶發放每月6,000元(人民幣‧下同,約6,540港元)補貼。其中一名居民透露,自己在外居住兩年多時間,一直收到補貼。
王立軍遺孀王艷麗由同年9月起向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總金額約231萬元(約251.8萬港元),卻被分局以公安機關違法行駛職權造成侵權事實不成立為由拒絕賠償,至今未獲任何賠償,甚至沒有收到死亡撫恤金。
工作組解散 不便向上級報告
由於不滿分局決定,王艷麗決定再次索賠,可惜仍被駁回,獲警方告知需逐級反映問題,「社區上面有辦事處,辦事處上面有區,區上面有市,你讓他們逐級反映」。惟街道辦負責人稱,由於事件已處理完畢,工作組已解散,不便向上一級上報死者家屬訴求。
面對多番索賠不果,王艷麗感嘆丈夫之死在他人眼中好像從未發生,又指自己人工根本不足補貼家用,偏偏兒子正上大學,家中面臨經濟問題,現已委託一名律師爭取應有權益。上海市同濟大學法學教授金澤剛稱,本案受害者家屬難以維權,充分暴露出協助警察執行公務人員權利救濟困境,不過公安機關應受理王立軍家屬申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如果以行政訴訟途徑訴訟到法院,法院應當判決公安機關作出賠償或者補償的行政行為。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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