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政協前副主席受賄 認罪候判
【本報綜合報道】遼寧省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周四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收賄約1.75億元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作出指控,孫遠良利用其擔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徵佔土地、獲取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1.5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75億港元)。
孫遠良亦被指控利用退休前擔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公司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2,816萬元(約3,104萬港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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