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15措施 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大陸繼今年9月印發《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福建省周一公布貫徹落實上述意見的首批15條政策措施,涉及往來兩岸及生活、深化經貿合作、鼓勵台胞在陸就業創業,以及推進涉台法治建設。
針對支持福建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大陸中共中央、國務院在9月印發的意見提出合共21條具體內容。
縮短居住證辦理期
今次公布的政策目標之一是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措施包括縮短台灣居民辦理居住證所需時間,65歲及以上台胞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在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為鼓勵台胞在陸就業創業,福建省各地市為赴閩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等。此外,為推進涉台法治建設,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
福建省委台辦副主任陳志勇周一表示,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準備。下階段,福建省將進一步深入研究,繼續推出一系列相關政策措施,給廣大台胞帶來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實實在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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