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羈押裁違憲澳洲釋84非法移民
包括謀殺及性罪犯 招非議後補鑊
一名男性羅興亞人2012年乘船抵達澳洲,直至2015年承認一項與一名10歲男童發生性行為指控,被取消名為「過橋簽證」的臨時簽證。由於緬甸並不承認羅興亞人是緬甸人,澳洲不能遣返,加上沒有其他國家願意收留,該名男子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於是發起訴訟,最終獲得勝訴。
截至昨天,政府已釋放超過80名曾在境內犯事移民。當地傳媒日前報道,多人已進入社區生活,包括一名孌童癖者、一名已上年紀性侵者、一名職業殺手。執政工黨另公布,多名獲釋移民包括至少3名謀殺犯及數名性犯罪者。
反對派批評 官員反駁
英媒日前揭露,上述獲釋職業殺手正是馬來西亞前警員西魯爾(Sirul Azhar Umar)。他因2006年殺害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副手巴金達情婦、蒙古籍女模阿坦圖雅,並使用軍用炸藥毀屍滅迹,2015年遭馬來西亞法院判處絞刑,卻在判決前潛逃澳洲。由於澳洲法律禁止把犯人引渡至執行死刑國家,西魯爾被羈留接近9年。
反對派前天在國會批評,政府根本不需等待高等法院判決就要未雨綢繆。惟政府官員反駁,由於法院尚未公布完整判決發表,故此不清楚裁決理據,若要立法應對需周詳考慮,否則新法日後再遭否決,現時努力只會白費。
引入緊急法案 限制獲釋者
相隔僅僅一天,賈爾斯昨天在聯邦眾議院引入一項與過橋簽證有關緊急法案。它將賦予政府權力,向具有風險獲釋移民附加不同條件,例如實施宵禁、佩戴腳鐐、強制向有關部門報告等,一旦違反將被視為犯法,最高可面臨5年監禁、罰款9.39萬澳元(約47.6萬港元)或兩者兼施。上述提案昨天已通過眾議院,有待參議院審議。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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