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家長舉報 小學老師索財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溫州市平陽縣某學校一名二年級學生家長近日在網上實名舉報,班主任在校開展有償服務,「只給交費的11名同學講解答疑和批改作業,也只給這11人提供零食」。該縣教育局機關紀委工作人員本周二表示,教育局已成立專班調查取證,如情況屬實會對涉事老師依法依規處理。
向付錢學生輔導 當局調查
發文家長周二表示,半個月前她從其他家長及孩子口中得知,班裏有同學每人向班主任交3,800元人民幣(約4,100港元)。其孩子稱,在校託管期間,班主任會帶着已交錢的學生坐在講台,並給他們批改功課,而任由班上其餘32名學生吵鬧。該家長又稱,學校不容許學生攜帶零食,但該班主任卻在課室內向已交錢的學生提供零食,認為是「差別對待」。家長曾將情況向校長反映,對方卻否認有此事。
該家長又稱,其孩子一次上課忘記帶歌譜,問老師能否打電話叫父母送到學校,老師不但拒絕,且態度惡劣。然而另一名學生同樣忘記帶歌譜,老師卻主動表示可以給其家長打電話。發文家長認為,該老師的處理方式對孩子身心造成很大傷害,孩子已經不敢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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