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殺14歲女童 男子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信陽市一名14歲女童2015年9月20日上學途中失蹤,去年家人獲悉她早已遇害,被拋屍井中。內媒周四報道,信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提起公訴,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宣判,男被告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要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約3.8萬元人民幣(約4萬港元)。
涉事女童小雨(化名)為信陽市光山縣城司馬光中學的住校生,事發當日離家返校,但老師發現她沒出現在班上自習,父親張先生報警後,多方不斷發尋人啟事、查找小雨的網上聊天紀錄,但多年過去始終沒有音信。直至去年8至9月,張先生獲悉小雨的遺體被人藏在離家不遠處的一間老屋水井。他表示,後來聽說警方帶疑犯魏××到發現遺體的地方指認現場,但自己始終沒見過孩子遺體,也不知道兇手身份和動機。
家屬質疑有預謀姦殺
判決書顯示,魏××曾因犯強姦罪被判囚,案發當日駕車時碰倒小雨,對方輕傷提出要到醫院,魏××拒絕並持鐵棍擊打她頭部。魏××發現小雨沒有呼吸後,將她部分衣服脫掉,再棄於其老家村民空置的老宅水井,至去年5月落網。張先生認為魏××是有預謀地強姦殺人,但對方否認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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