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防統計數據造假工作新制倡舉報

國家統計局印發工作記錄報告制度。 國家統計局印發工作記錄報告制度。
國家統計局印發工作記錄報告制度。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國家統計局上月27日印發《領導幹部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制度》,近日就該制度回答記者提問,強調旨在提升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壓緊壓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分析指,該制度要求各機構統計人員直接通報國家統計局,形同鼓勵越級報告和檢舉。
國家統計局負責人指出,該制度涵蓋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承擔領導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領導幹部4類情形屬干預統計工作並需要記錄,分別是自行修改統計機構或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資料,指使統計方、受查方等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干擾、限制、阻礙統計方開展工作,以及其他干預統計工作、妨礙統計職權獨立行使的行為。
需實名報告供證據
各級統計機構的統計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統計局工作訊息網開設的相關欄目,直接向當局報告領導幹部干預統計工作情況,由專人處理,其他人無權限查看。惟統計人員需要實名報告情況、提供證據,並對反映訊息的真實性負責;若涉嫌統計違紀違法,當局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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