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局前副局長 收賄被控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國家煙草專賣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國家監察委員會已完成調查,由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利用職權牟利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何澤華利用擔任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他離職後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檢方認為應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何澤華於1954年出生,是江蘇淮陰人,早年在江蘇工作,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他今年1月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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