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警涉放生釀命案 遺屬索償

雙峰縣公安局被指未依法及時履行法定行政職責。 雙峰縣公安局被指未依法及時履行法定行政職責。
雙峰縣公安局被指未依法及時履行法定行政職責。
湖南漢傷人後未拘押 終撞斃舊同學
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一戶家庭自2019年起屢遭一名男子騷擾,多人甚至中刀受傷。由於當地警方多次放任不理,母親與兒子2020年被男子駕車撞死,兇手7月已被執行死刑。內媒日前報道,縱使漣源市法院上月一審裁定雙峰縣公安局未依法及時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行為違法,需賠償82萬元人民幣(約87.7萬港元),死者家屬不服判決上訴。
獲賠87萬 不服上訴
2017年1月,由於死者彭女士一家搬入新蓋樓房,男子周×與其他10多名中學同學獲邀前往對方新家聚會。相隔數天,他開始懷疑彭女士在聚會當天錄下其音頻及視頻,影響自己聲譽,甚至不相信對方及其他同學解釋,開始產生報復心理。由2019年2月4日開始,周×多次前往彭女士住處,手法包括攜射釘槍威脅、發恐嚇訊息、前往現場滋事等。
因周×母親當時剛去世,加上與妻子離婚,彭女士一家當時沒報警。直至2020年2月26日,她感覺家中出現異常,遂聯絡堂弟彭×華等人一起上樓查看,頸部被持刀潛藏的周×刺中,堂弟與另一人亦受傷。她留院數天後出院,眾人傷勢經鑑定均為輕傷。
然而,彭女士事後發現,周×在伏擊當晚被帶到派出所後,很快就獲釋,甚至未獲行政處罰或被採取刑事措施。彭女士家屬重申,死者出院後多次致電辦案民警,要求拘押周×,卻被對方以疫情原因無法拘押、周×行為不構成刑事為由拒絕。直至2020年10月12日清晨,彭女士駕駛電單車接載兒子及外甥女外出,遭周×駕駛租來汽車撞擊,其中彭女士掉進農田,當時14歲兒子則被當場輾亡。經搶救後,彭女士最終不治,僅得外甥女生還。
兇手伏法 3警受查
距離案發12天,周×終於自首,作供期間承認與彭女士屬中學同學,雙方不存在感情糾紛或經濟糾紛。2021年5月25日,他被婁底中院一審裁定故意殺人罪成,被判處死刑,之後又被駁回上訴。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他本年7月7日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當彭女士母子遇害後,其家屬開始向相關部門反映2020年2月26日周×作案後辦案人員問題。眾人認為,若辦案機關當時就對周×採取強制措施,彭女士及兒子就不會遇害。2021年3月,湖南省紀檢監察部門公布,雙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葛×、雙峰縣公安局井字派出所所長賀×及雙峰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本報綜合報道
彭女士(左)及兒子(後)被人駕車撞死。彭女士(左)及兒子(後)被人駕車撞死。
彭女士(左)及兒子(後)被人駕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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