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男子設電網捉野兔 與山上另一人被捕

公安部門繳獲電網設備。 公安部門繳獲電網設備。
公安部門繳獲電網設備。
遼寧省北票市一名男子得悉父親希望吃到兔肉後,攜帶電網上山設置陷阱,期望能夠捕捉野兔。內地傳媒周一報道,他本月15日與另一名陌生人被警員抓獲,雙雙因涉及非法狩獵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稱父親想吃兔肉
報道指,西官派出所接獲線報,舉報有人在西官營鎮扣卜營村山上非法狩獵,西官派出所隨即與東官派出所聯合研判,合理部署警力並詳細制訂抓捕計劃。本月15日晚上7時,警員在西官營鎮扣卜營村附近發現李×拉設電網電野兔,於是當場拘捕他。其後在疑犯的汽車後箱檢獲一隻活野兔,並在現場查獲兩套非法狩獵工具。
李男到案後坦承,自己常年在外地工作,這次回家得悉父親想吃兔子肉。他3年前曾經購買電野兔工具,前往山上布置電網,一邊飲酒一邊等待野兔觸電落網。在同一行動中,警方發現另一男子婁×也拉設電網,但李婁兩人互不相識。警方提醒野兔及野雞等是國家保護動物,非法狩獵終會受法律制裁。捕獲的野兔在民警悉心照料恢復健康,事發翌日被放回大自然。
屬國家保護動物
在內地有些野生動物受法律保護,國家林業局2000年發布《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被名錄記載的野生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倘若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則會被有關部門沒收獵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並處獵獲物價值2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沒有獵獲物或獵獲物價值不足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5,350港元)的,處1萬元(約1.07萬港元)以上,10萬元(約10.7萬港元)以下罰款。本報綜合報道
涉案男子捕獲野兔。涉案男子捕獲野兔。
涉案男子捕獲野兔。
涉案男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男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涉案男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