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投得二手車 拍賣公司毀約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一名男子近日以1元(人民幣‧下同,約1.1港元)拍下原裝進口的私家車,但拍賣公司其後致電說要毀約,僅答應賠償成交價5%。對方解釋稱這是拍賣資格的競拍,非商品本身。男事主不服,表明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張先生在拍賣平台看到拍賣訊息,商品為「原裝進口的奔馳車」,車齡11年,里程數6.8萬公里,拍賣公司估價12.5萬元(約13.4萬港元)。他用1元拍下該車後感到十分激動,但半小時後接到拍賣公司人員的電話,對方稱「出錯了」,需要撤銷相關拍賣,可以賠償違約金。
稱賠成交價5%
張先生認為不能夠接受,工作人員解釋稱,拍賣是拍中標的資格,而不是已經買下,拍賣亦需要雙方確認;又直言指是車主違約,因為不能夠接受該價格。張先生指合約未提到需要雙方確認,希望對方履行義務將車過戶,必要時透過法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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