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收情敵錢 男子勒索案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省淄博市一名男子前年發現妻子出軌,當場毆打情夫後,再收取對方兩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2.14萬港元)「補償金」,最終被控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內地傳媒周三報道,他一直堅持上訴及申訴,直至近日收到再審決定書。
揭妻偷情 索6萬元
男子路××2021年3月28日發現妻子送完孩子去輔導班後,與另一名男子劉××在酒店房間偷情。面對劉××提出可以「補償」,他提出6萬(約6.42萬港元)經濟賠償,一度收到2.5萬元(約2.68萬港元),詎料事後被控敲詐勒索罪名,同年11月2日被判有罪。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顯示,該院認為原判決、原裁定部分事實不清楚,證明案件事實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決定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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