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中銀前董事長涉受賄違法放貸被捕

劉連舸 劉連舸
劉連舸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表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依法對劉連舸作出逮捕決定,目前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已完成調查 移送起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3月31日通報,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早於同月19日,中國銀行曾公告,收到劉連舸辭呈。劉連舸因工作調整,辭去該行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該辭任自2023年3月18日起生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本月7日通報,經調查,劉連舸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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