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老人積蓄詐死潛逃 契女囚13年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一名屠姓女子以拓展公司業務為名,誘騙一對失去獨生女的老人畢生積蓄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6萬港元),並誘騙他們抵押兩套房產,去年7月從老撾遣返回國被捕。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屠女犯合同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被法院判囚13年。
屠女與「契媽」朱女士意外早逝的獨生女年齡相若,相處投契,2016年盛情邀請對方到淮海路的公司,向她借錢投資高回報汽車能源項目,分別於2016年及2017年與她簽訂3份投資協議,借畢其積蓄,並稱有事出國,讓她成為持股兩成的股東掌管業務。
誘騙抵押房產 貸款千萬元
屠女其後誘騙朱女士以股東身份簽房產抵押合約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約1,082萬港元)、一份具強制執行力的公證書及一份保證合約,承諾公司無法還貸則以個人資產清償。銀行工作人員2017年12月上門要求沒收朱女士兩套房產。
律師在一審中指出,朱女士丈夫簽名是屠女父親偽冒,公司涉貸款詐騙,3份合約宣告無效。二審發現該公司是空殼公司,且銀行發放高額貸款及簽訂合約程序涉違規,判決朱女士不需承擔擔保責任,並解封其房產。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2020年末接報屠女整容後辦假身份與家人逃往老撾,遂與當地警方合作將其緝拿歸案。屠女庭上承認,藉此躲避3,000萬元(約3,247萬港元)外債,並在當地買通關係,用虛假死亡證明欺騙中國駐老撾使館認證以求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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