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內地工業噪音納入排污管理

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工業噪音將被罰,圖為監察噪音系統。 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工業噪音將被罰,圖為監察噪音系統。
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工業噪音將被罰,圖為監察噪音系統。
【本報綜合報道】生態環境部周二明確將工業噪音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將指導地方依法有序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排污登記管理工作,並在2025年前完成有關管理安排。
生態環境部上周六印發《關於開展工業噪音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提出了推動落實工業噪音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具體措施。在實施範圍方面,納入工業噪音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類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工業行業,且依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應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的排污單位。
將制訂法規 違例者處罰
在實施方式方面,規定在通知發布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毋須單獨重新申請,排污單位可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或由於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請或變更排污許可證時,通過重新申請增加工業噪音相關內容。為推進通知順利實施,生態環境部將繼續運用包保工作機制,指導地方組織開展相關政策解讀和技術培訓,制訂工業噪音排污許可證樣本;對未按照通知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工業噪音,或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工業噪音的排污單位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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