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指對方先動手 官拒信 62刀殺同業店東判死緩

死者家屬要求判處兇手死刑。 死者家屬要求判處兇手死刑。
死者家屬要求判處兇手死刑。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縣文峰鎮一名男子前年用刀殺死另一名男子,今年5月出庭時辯稱死者曾用刀攻擊他,他才用砍刀進行防衞。漳州市中級法院不採信他的說法,並於上周六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讓他賠償死者親屬喪葬費5.05萬元人民幣(約5.5萬港元)。死者家屬表示,最大的心願就是要求判處兇手死刑。
事發於前年8月,42歲被告林×懷疑隔壁商戶店主張×安裝竊聽器,將他的話語散布出去,造成他親戚朋友感情決裂,生意接近倒閉。他在同月6日讓35歲張男入自家店內,隨後反鎖大門,砍捅張男近62刀,令對方最終創傷性休克死亡。法院今年5月開庭審理案件,林男指控張男製造假煙並害怕被人舉報,而且對方先用刀施襲。張男妻子吳女士表示,她如今要獨自撫養兩子,林男出庭時態度囂張,家屬們最大的心願就是要他償命。
犯案後自殘入院
法院收集案件相關訊息,未發現張男安裝竊聽器,以及製造假煙,而且兩人平時並無糾葛。而且林男攻擊張男後,曾用刀自刺右胸口兩次。雖然林男經相關機構鑑定,確認偏執性精神障礙或妄想性障礙,但他犯案後報警,以及反誣死者的一系列行為能反映林男能夠辨認後果,且具有控制能力。判定林男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應予嚴懲。
吳女士的律師侯士朝指出,卷宗顯示林男一直很正常,沒有家族精神病史,沒有就醫經歷,但又有證人筆錄反映他人品不好,好賭博,頗有心機,嫉妒心非常強,經常挑唆糾紛,訛詐他人錢財。林男在案發前一天還給別人介紹伴侶,甚至找人占卜,即使他案發後自殘入院,醫院的醫生和護士都說他狀況正常。此外,還有證人作證稱,林男疑心病比較重,比較嫉妒有錢人,之前沒看出林男有精神問題,也沒聽說他身體有甚麼問題。本報綜合報道
張男身中多刀並創傷性休克死亡。張男身中多刀並創傷性休克死亡。
張男身中多刀並創傷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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