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兩友赴柬 台女判囚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市一名23歲葉姓女子去年遭一名綽號「安哥」的劉姓男子人蛇集團成員騙至柬埔寨。她為求自身返台,反騙兩名友人到柬埔寨。案件一審時,高雄地院依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判處葉女5年4個月徒刑;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
兩友人付贖金才獲釋
警方此前執行專案行動,逮獲葉女、郭姓姊妹、何男、吳男。其中,集團幹部葉女偽裝被害者,向警方謊稱自己遭騙至柬埔寨,後遭吸收成為幹部,自己最後付約40多萬元新台幣(約9.7萬港元)贖金才得以返台。
葉女之後拉攏友人加入,一同往柬埔寨工作,佯稱是「從事一般電腦打字合法工作」等話,成功拉兩名友人到柬;友人最終在家屬支付了大筆贖金才獲釋。
高雄地院一審時,認為葉女若是被騙去柬埔寨,應該不會生出「樂在工作」之可能,甚至向女友人謊稱「我在這裏(柬埔寨)很快樂」。法官表示不採信葉女說法,依使詐術使人出境罪,判葉女、王男5年4個月徒刑;葉女不服判上訴,二審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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