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佔5億國有資產 紫光前董事長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一審公開審理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涉貪等一案。趙偉國最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起訴書指出,2018年至2021年,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共謀,由後者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本應當由紫光集團購買的通州商務園項目房產,獲取房產溢價利益,非法佔有國有資產4.7億多元(人民幣‧下同,約5.1億港元)。2014年至2021年,趙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等的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李等特定關係人經營,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向李經營管理的公司購買代建管理服務,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8.9億多元(約9.7億港元)。2019年,趙偉國指使其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租賃給李實際經營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損失4,645萬多元(約5,048萬港元)。
曾揚言買下台積電
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趙偉國的刑事責任。趙偉國1967年於新疆出生,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工程系,之後加入校企清華紫光,其後一路晉升至集團總經理、董事長。趙偉國有「晶片狂人」之稱,經常口出狂言。2015年他訪問台灣時揚言「買下台積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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