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公檢法懲治網暴 助受害者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部昨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檢察機關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誹謗犯罪行為,應依法提起公訴,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網暴行為可提起公益訴訟。
涵蓋未成年人殘疾者
該意見要求,準確適用法律,針對網暴的不同行為方式,分別以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等定罪處罰。基於蹭炒熱度、推廣引流等目的,利用網絡使用者公眾帳號等推播、傳播網暴犯罪訊息,可以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定罪處罰。
網絡服務提供者如對所發現的網暴犯罪資訊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將會造成嚴重情況,可以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對網暴犯罪,當局認為應體現從嚴懲治精神,讓人民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該意見指出,要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如出現5種情形,包括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士實施;組織「水軍」、「打手」或其他人實施;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布違法資訊;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均從重處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