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回教女網紅吃豬肉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印尼一名回教徒女網紅因在網上發布自己說出回教句語後吃豬肉的短片,周二遭印尼巨港的法院裁定傳播「意圖煽動仇恨訊息」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2.5億印尼盾(約12.7萬港元)。
食前唸「奉真主之名」
33歲盧特菲阿娃蒂(Lina Lutfiawati)今年3月到峇里島旅遊期間,在短片分享平台TikTok發布一段影片,她在片中唸出「奉真主之名」的阿拉伯詞彙(回教徒通常會在做事之前說的禱詞),便開始吃脆豬皮,更表示對豬肉感到好奇;然而,回教嚴格禁止信徒進食豬肉。
一名印尼回教神職人員向警方舉報盧特菲阿娃蒂的褻瀆行為,指控其作為回教徒明知故犯。警方5月控告盧特菲阿娃蒂散布仇恨訊息。她上月在庭上為自己的行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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