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同意拘李在明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國會昨日表決通過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法院將對他進行逮捕必要審查。李在明因絕食抗議尹錫悅政府而健康惡化,正在留醫,缺席國會會議。
國會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4票無效,通過針對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李在明涉嫌2014年至2015年在原屬南韓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樓盤,利用城南市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項目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圜(約1.17億港元)的損失。
此外,李在明涉嫌2019年至2020年通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朝經費,借口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聖泰(音譯)索賄800萬美元(約6,240萬港元)。他又涉嫌2019年2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擺他人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詞。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周一以涉嫌犯瀆職罪和受賄罪為由,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赴美國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南韓總統尹錫悅,周二批准法院針對李在明提出的拘捕同意請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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