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被撞死 公司「查無此人」拒賠償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多數清潔公司設有清潔工入職的年齡上限,陝西省彬州市一名六旬女子因超齡遭拒聘,她便借用他人身份證入職,後來在工作期間遇車禍身亡。內地傳媒周三報道,其所屬清潔公司稱公司檔案無此人,拒絕向其家屬賠償。
62歲肖女士前年借用耿××的身份入職陝西明堂環衞有限公司,今年4月22日早上6時43分左右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亡。她的兒子王先生表示,公司在事故發生後未曾經主動聯絡他們,於是上門追討賠償。對方卻稱公司只有耿××的用工合約和保險,拒絕承認事主是員工,並提議家屬到法院起訴。
借他人身份入職
內地律師冉琴表示,勞動者藉用他人身份證與僱主簽訂勞動契約涉嫌欺詐,理應無效,但用人單位明知其超齡卻還替他出主意,僱主也有過失。此外,若肖女士入職時尚未達到退休年齡,借用他人身份證並不影響雙方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在認定屬於工亡的情況下,僱主應依法承擔其工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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