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滅門案冤獄29年 村民獲償859萬

譚修義已重獲自由。 譚修義已重獲自由。
譚修義已重獲自由。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譚莊鎮前譚村男村民譚修義,早年被指殺害同村女子譚紅(化名)一家三口,一度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他多次上訴,最終獲判無罪。內地傳媒周三報道,譚修義案申訴代理、再審辯護律師李遜透露,當事人獲得約78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59萬港元)國家賠償,其案例被寫入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
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堅決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檢察機關2018年至去年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1.8萬人、不起訴21.1萬人,比前5年分別上升30%和69.4%;並對10宗原判10年以上的重大冤錯案件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均改判無罪。報告提到,譚修義因一宗滅門慘案被判死緩,羈押2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後改判無罪,同時督促公安機關繼續追查真兇。
譚修義從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至去年10月20日刑滿釋放,共被羈押10,684天。他今年1月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749萬餘元(約1,910萬港元)。李遜表示,其當事人分別獲得約437萬元(約477萬港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約350萬元(約382萬港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其他訴求未獲支持。他獲得國家賠償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向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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