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請拘留李在明 韓國會今表決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首爾檢察官周一以涉嫌犯瀆職罪和受賄罪為由,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南韓國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政府報請國會批准拘留李在明的動議提上議程,將於今日全會表決。
涉犯受賄罪
根據南韓《國會法》規定,該國國會議員任內享有豁免權,即在國會不同意下,現任議員不會被逮捕。只有國會同意拘留,法院才能對相關人員進行逮捕等。拘留同意案提交國會全會後,國會須在24小時後、72小時內進行不記名表決,需有過半議員與會,並獲過半議員贊成才算通過。
另一方面,共同民主黨周一向國會提案,指摘總理韓德洙對梨泰院人踩人事故、世界童軍大露營、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等問題處置不力,針對韓德洙的撤職動議亦提上國會,同樣於今日表決。
此前,李在明因絕食抗議尹錫悅政府而身體惡化入院,前總統文在寅周二前往醫院探望李在明,勸他停止絕食,李在明躺在病床上,文在寅緊握他的手,說起自己2014年絕食10天已非常辛苦,李在明絕食20天「該有多辛苦啊」。文在寅指,李在明已充分展示絕食的誠意和毅力,強調局面已發生變化,現在需要盡快振作起來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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