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飲料名不副實 星巴克遭索償
【本報綜合報道】知名連鎖咖啡店星巴克早前被指數款水果飲料缺乏水果成分,遭消費者入稟索償,紐約市曼哈頓地區法官克羅南(John Cronan)周一宣布訴訟成立。
原告為紐約州的科明尼斯(Joan Kominis)及加州的麥阿利斯特(Jason McAllister),指控星巴克部分水果飲料沒有其名稱提到的水果成分,包括杧果火龍果汁、菠蘿百香果檸檬水等。他們認為飲料主要成分應該為水、濃縮葡萄汁、糖,指星巴克具誤導的產品名稱造成收費過高現象,涉嫌違反所在州份的消費者保護法。
辯稱描述口味非成分
星巴克辯稱,產品名稱是描述飲料的口味而非成分,餐牌亦準確地解釋有關口味,指理性的消費者不會感到疑惑,形容有關指控不準確且毫無根據,消費者有疑問店舖職員可解釋清楚。克羅南並未接納科明尼斯和麥阿利斯特指星巴克詐欺和不當圖利的指控,指無任何證據表明對方有意欺瞞消費者,但接受另外9項指控,主要圍繞產品名稱是否存在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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