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士兵罵網友「小雞雞」 法官料不涉侮辱裁脫罪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本報綜合報道】台媒周日報道,高雄一名士兵早前玩網遊時發現聊天區有人吵架,他起哄揶揄網友「小雞雞」,網友起訴他公然侮辱罪。一審法官認為,「小雞雞」用英語「chicken」解釋可理解為「很弱」,不算負面評價,判涉事士兵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涉事士兵用字遣詞確實不雅粗鄙,但僅屬個人情緒及修養問題,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檢方不服 上訴遭駁回
去年7月3日晚,涉案李姓士兵玩網絡遊戲時與網友發生不愉快,網名「庭羽」的網友不滿輸給李男一隊,在公開頻道和一群玩家掀起論戰。李男以暱稱「小李哥」的身份丟出一句「庭羽小雞雞」,事後捱告妨害名譽。一審時,李男堅決否認公然侮辱網友,辯稱自己當時沒想很多,只是要表示庭羽「很弱」的意思;一審法官最後判李男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強調李男在偵訊時沒有辯稱「小雞雞」意指「很弱」,明顯是鬧上法院後的卸責之詞。網友「庭羽」當時沒有在公開頻道中罵任何人,李男就用貶抑之詞針對他,明顯攻擊人格、貶損名譽。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李男一時未經深思熟慮就罵人「小雞雞」只是為了「讚聲」,並非針對該名網友,網友不該自行解釋、延伸該名詞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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