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3台兵收賄助公司圍標 兩人判囚

新北地方法院就案件作出判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新北地方法院就案件作出判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新北地方法院就案件作出判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上周五報道,台灣陸軍後勤指揮部汽車基地勤務廠一名士官長,收取圍標集團逾6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5萬港元)賄款,涉嫌洩密包庇業者,另外兩名官兵涉嫌協助業者竊取庫房零件,3人共收賄逾70萬元(約17萬港元)後,業者以中國大陸貨冒充台灣貨,甚至直接進入軍方庫房換貨。當中兩人被判監禁,另一人獲緩刑。
影響軍方庫存
涉事的蓮聖企業等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劉仲仁,靠行賄圍標、勾結士官盜賣零件等,共獲利719萬餘元(約176萬港元),被依竊取公有財物等多罪分別判12年和兩年徒刑,併科罰金36萬元(約8.8萬港元)。檢方調查,劉仲仁等人長期承作台軍悍馬車、中型戰術輪車機件、引擎零件採購案,組成圍標集團,圍標多達51案。
劉仲仁行賄汽車基地勤務廠士官長黃順暉、另一名士官長張家維和中士黃柏璁後,對方洩漏底價給他,甚至抽換其他投標者的標單協助劉的圍標集團。劉可進入庫房補足貨數,並換回先前交貨的瑕疵品,轉售給其他公司。新北地方法院上周四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對黃順暉判囚5年半,黃柏璁判囚6年,張家維認罪獲輕判兩年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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