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阻止壟斷 歐盟嚴管6科企 包括Fb Google母公司

歐盟要求Facebook母公司Meta不得偏袒自家產品。(中新社圖片) 歐盟要求Facebook母公司Meta不得偏袒自家產品。(中新社圖片)
歐盟要求Facebook母公司Meta不得偏袒自家產品。(中新社圖片)
歐盟周三首次依據《數碼市場法》,指定科技企業Facebook母公司Meta、Google母公司Alphabet、蘋果、微軟、亞馬遜、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為「守門人」(gatekeeper),它們將受到更嚴格的法律規管,旗下合共22個網絡平台不可以技術性偏袒自家產品、綁住商業用戶、限制消費者選擇,以免壟斷市場。
歐盟今年5月起實施《數碼市場法》,旨在避免大型網絡平台壟斷市場,例如應用程式商店限制開發商和消費者只能夠使用自家集團支付工具、無法連結到其他平台等。所謂「守門人」企業,是指提供社交網絡、搜尋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務的大企業,其市值至少為750億歐元(約6,290億港元),或年營業額為75億歐元(約629億港元),以及需要在歐盟每月至少有4,500萬終端用戶,每年有一萬名商業用戶。
指定為守門人 給予半年緩衝期
上述企業基於部分平台服務的市場集中影響力而入列,包括微軟的視窗,Google的Android、YouTube、搜尋器,蘋果的iOS,Meta的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字節跳動的TikTok,多個應用程式商店,亞馬遜、Meta和Google的廣告服務等。
《數碼市場法》列出多項規條,受規管的平台不能夠把自家服務和產品的搜尋排序,故意放在競爭對手前,也不能夠阻止用戶移除其程式,不能夠任意追蹤用戶在其他平台的行為以達成促銷目的。它們必須允許商業用戶取得在相關平台的數據資料,在平台推廣與該平台自家產品競爭的產品或服務,與消費者在平台外完成交易。
屢犯者罰款可高達全球收入20%
歐盟給予這批第一波規範對象半年緩衝期,它們必須在明年3月6日前完全遵守《數碼市場法》。一旦違反當中最嚴格的競爭規則,公司將被處以高達全球收入10%的罰款,屢犯者的罰款甚至高達20%。若出現系統性違規,歐盟有權採取額外的補救措施,例如迫使「守門人」出售業務,或禁止收購與系統性違規有關的額外業務。本報綜合報道
歐盟《數碼市場法》避免大型網絡平台壟斷市場。(Getty Images圖片)歐盟《數碼市場法》避免大型網絡平台壟斷市場。(Getty Images圖片)
歐盟《數碼市場法》避免大型網絡平台壟斷市場。(Getty Images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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