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網暴江歌案 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江歌(左)的母親江秋蓮(右)誓言繼續向其他網暴者維權。 江歌(左)的母親江秋蓮(右)誓言繼續向其他網暴者維權。
江歌(左)的母親江秋蓮(右)誓言繼續向其他網暴者維權。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周日報道,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四就網民對在日遇害女學生江歌進行網暴的案件二審,決定維持對涉案者的判決。江歌的母親江秋蓮指判決在意料之中,誓言會繼續向其他網暴者維權。
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留學期間遭其室友劉某的前男友陳某殺害。案件宣判後,網民林某透過其微博帳號「獨狼獨語4」等,發布與江歌案有關的博文。江秋蓮認為上述博文對江歌及其本人構成侮辱、誹謗,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誹謗罪向建甌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江母誓言續維權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林某通過多次發布微博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應予以並罰。法院以林某犯侮辱罪、誹謗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3個月。一審宣判後,林某不服,提出上訴;惟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終審判決的意義,江秋蓮說:「林某在長達4年半時間以所謂公義之名侮辱誹謗江歌和我,在網上煽動一批人實施網暴力行為,我需要用法律做一個證明。」對於其他網暴者,江秋蓮說,她已警告網暴者很多次了,後續將會對其他網暴者維權,「再也不想對他們說甚麼了,我只採取法律行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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